本报讯(通讯员 单健)“检察机关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平等保护、审慎谦抑的司法理念,值得点赞!”近日,丹阳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丹阳市律师协会会长金文在参加该院一起涉民企案件的公开听证会后说。
2019年8月,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以来,丹阳市检察院结合司法办案工作,将人民监督员工作与主责主业深度融合,取得了一定成效。该院专门设立工作机构,由专人负责“12309中国检察网”人民监督员监督事项的办理;聚焦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自行设计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活动所应具备的审批、资料收集、过程记录等表单,记录人民监督员参加活动的全过程,确保依法规范。今年以来已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评议、规范化检查等18次。
为确保人民监督工作提质增效,该院强化部门联动,及时梳理确定接受监督的各类案件,通过建立微信联络群,定期发布监督活动信息57条,使人民监督员更好地了解检察工作。通过每季度举办联席交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和司法行政机关人员参与法治讲座、相互交流座谈等形式,认真征询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共收集意见建议11条,均及时反馈落实。
积极尝试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确保监督一项、巩固一项、提升一项。如在公开听证过程中,针对人民监督员反映的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建议,该院专门指派第六检察部主任、“法治书记”徐虹到村社开展法治宣讲,就土地管理法规、流转条件等向村民普法释法,帮助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提升法治意识、强化土地管理和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