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镇江9月7日电(通讯员李玉栋 单健)“你好,我是派出所的民警,正在执行任务,现依法征用你的电动车。”保安对眼前这位身着“警服”,一脸严肃的“警察”深信不疑,随即将电动车交予对方,不料这位“警察”转身便将电动车卖掉了。近日,江苏省丹阳市检察院以涉嫌招摇撞骗罪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批准逮捕。
杨某今年30岁,2010年开始,他就不断的因盗窃被判刑,8年间入狱9次。今年6月30日,刚刑满释放的他来到一家工厂打算踏实工作,开始新的生活。可是,干了两天便又嫌累又嫌钱少,于是苦想赚钱的法子。不经意间,杨某的眼光落到了一件旧衣服上,“这是我以前当保安的时候发的制服,看起来和警察的制服差不多,我就想到了冒充警察去骗人。”
7月5日,杨某穿上这件“警服”来到丹阳市某小区,跟小区保安攀谈起来,待到时机成熟,杨某便提出自己是社区民警,正在执行户口登记的任务,需要一辆电动车,保安胡某当即便把电动车借给了杨某,杨某骑走后,发现车子的坐垫下有1200元现金和一包云烟,于是将现金与香烟偷走。由于第一次冒充警察作案,杨某心中还有所顾虑,“车子还比较新,五个电瓶,万一被抓住价格这车价值很高,我就把车子还回去了。”
尝到甜头的杨某,没过两天,便按捺不住再次穿上“警服”,来到丹阳市一家休闲会所门口,同样选择跟保安聊天。取得对方信任后,杨某以“接老婆”的名义向保安李某借来了电动车,转身便将车卖掉了。
7月10日,杨某来到丹阳市某网吧,找到网友李某,以“有事”的名义向李某借电动车,因杨某的QQ头像是公安机关、QQ空间里也有其穿制服的照片,李某对杨某的“警察”身份深信不疑,便将电动车借予杨某,杨某后将电动车卖掉。
当天,公安机关将杨某抓获,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涉嫌盗窃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涉嫌招摇撞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