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镇江3月5日电(通讯员杨磊)2月24日,江苏省丹阳市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张磊在与丹阳市荣华(化名)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某的微信联系过程中,仔细询问企业复工复产过程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陈某感谢检察官在疫情期间给予他的帮助和支持。
2019年上半年,陈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由公安机关移送至该院审查起诉。当年8月,经审查,陈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且积极补缴税款,避免国家税款流失,该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疫情发生以后,制氧机作为支援防疫的医疗产品,生产需求相当紧迫。2月初,该院在对陈某的跟踪回访过程中了解到,作为一家为大型医疗企业配套生产制氧机内外壳的小微型公司,政府为其开通了服务保障绿色通道。
随后,该院及时与相关部门对接,共同为该公司做好复工复产准备工作。在所需的各项审批材料、防疫消毒物资都准备就绪后,2月12日,公司正式复工,积极投入到生产中,目前已生产内机箱21000余台,外壳12000余只。与此同时,公司董事长陈某也向公司30名员工推送了检察机关提供的防疫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真正做到科学防疫、规范生产两不误。
疫情发生以来,该院专门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小组,结合办案,通过“键对键”线上无接触沟通方式,解读相关法律政策,及时向企业推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法律知识,提醒企业注意生产、管理上的风险、漏洞,帮助企业做好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目前已对2019年以来办理的6起涉企案件企业主进行法律服务,向企业主推送复工复产法律知识72条,帮助解答法律咨询10余次,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