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2019年9月,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政府追授王某华同志为丹阳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当王某华的儿子王小某代表他的父亲王某华接过这沉甸甸的证书,眼睛里的泪水止不住的往下流。他紧紧握住丹阳市检察院检察官戈建芳的手,连声感谢。
深夜时分
下班途中为阻拦偷倾倒工业垃圾身亡
2018年12月12日深夜,凛冽的寒风吹得人脸上冷嗖嗖的,57岁的王某华下班后沿着丹阳市丹东路往访仙镇老家赶,当他行至某路边的一处工地时,发现一名男子驾驶着变型拖拉机正在路边倾倒废灯壳和包装纸等工业垃圾。
王某华当场制止,并走到拖拉机车头处阻挡其逃离。犯罪嫌疑人仲某兵看到王某华阻拦,为了逃避处罚(其曾因倾倒工业垃圾在常州市被相关部门决定行政处罚),并没有避让,而是继续开车行驶,拖拉机顶着保险杠上的王某华在夜色中一路疾驰,拖行5公里,王某华因体力不支摔下车,被碾压身亡。
被告人被判刑但无力赔偿
被害人家庭陷入困境
2019年2月27日,仲某兵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移送到丹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仲某兵驾驶机动车过程中,明知他人拦在车前,为逃避处罚,仍驾车撞上被害人,在知道被害人挂在其车上,仍不停车,致使被害人掉落后被其车辆压死,其行为已涉嫌故意杀人罪,根据管辖规定,移送镇江市检察院审查起诉。2019年7月19日,镇江市检察院以仲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向镇江中院提起公诉。10月8日,镇江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仲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仲某无赔偿能力,未作出任何经济赔偿。
案件发生后,王某华的儿子王小某一筹莫展,于是他想到了检察机关。王小某通过代理人向丹阳市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表示父亲是家中顶梁柱,父亲遇害,至今未获得任何赔偿,奶奶和母亲失去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
受理申请后,丹阳市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检察官立即展开调查,一方面走访王某华所在村社邻里乡亲了解情况,另一方面专门指派具有心理咨询师资质的干警对王某华家属开展帮扶疏导工作,详细向其解答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及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问题,逐步化解其心中苦恼和悲愤。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仲某兵平日以驾驶变形拖拉机帮人拉货为生,经济条件一般,明确表示没有能力赔偿;被害人王某华上有八旬老母亲需要照料,下有五旬妻子需要扶持。王某华工作辛苦,以帮人搬运砖头为生,每天早出晚归。案发后,王某华的儿子小王成为了家里的唯一经济支柱,但也仅有3000余元的工资收入,难以维系家中老小5口人的生活。
丹阳市检察院遂联合慈善总会,于4月23日联合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进行听证。与会人员一致认为王某华符合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同意给予救助。于是经过法定程序,对王某华家属给予司法救助金10万元。
“检察机关积极运用和慈善总会的协作机制,按照规定对因案致贫的被害人家属进行司法救助,这也是围绕党中央提出的打好三大攻坚战之精准脱贫的有力举措,特别是对这个特殊案件,弘扬了社会正气,汇聚了正能量。”全程参与听证会的丹阳市人大代表苏广林说。
检察机关联合多方全方位帮扶
温暖被害人家属
在做好司法救助的同时,丹阳市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仲某兵倾倒的固废为有害物质,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经丹阳市环保部门鉴定已确认其倾倒固废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王某华阻止仲某兵倾倒垃圾的行为符合见义勇为的条件。该院联合公安机关向相关职能部门提请向王某华发放见义勇为证书。经法定程序,2019年9月,丹阳市人民政府追授王某华同志为丹阳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并发放见义勇为奖励金79万余元,帮助王某华家属解决了生活上的困难。
在做好生活救助的同时,丹阳市检察院还联合民政、人社、司法等部门,共同解决王某华家属的就业、保险和心理疏导等困难,并通过法律援助中心,为王某家属提起民事诉讼提供诉讼服务。2019年12月11日,丹阳市检察院检察官再次走访王某华家庭时,他的儿子王小某说,现在一切都好,他们也会“化悲痛为力量,做好活儿过好日子。”
通过办案、救助、帮扶,让见义勇为者及其家庭摆脱现实困境,在办案中弘扬社会正能量,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这也是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的实践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