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丹阳检察公益诉讼消除校园周边100米内的烟草销售点
2019-10-17 19:51:00  来源:扬子晚报

  日前,丹阳市检察院针对部分校园周边100米内存在烟草制品销售点、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标志等违法行为,依法向监管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

  近期,省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开展全省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的通知》下发后,丹阳市检察院先后对辖区内的17所中小学周边烟酒销售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娱乐场所进行摸排走访和调查发现,有部分中小学周边100米内存在烟草制品销售点、部分烟酒销售点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标志等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镇江市烟草制品零售点设置办法》等规定,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且中小学校园内或者与校门可通行距离小于100米,不予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据此,该院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从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开展专项检查、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并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建议。

  在全市中小学开学前夕,丹阳市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邀请该院开展集中专项检查,对检察建议中涉及的商户和其他20余所烟酒经营商户进行专项整治工作。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加强与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联系和沟通,切实督促其完成整改,并将定期“回头看”,跟踪落实巩固整改效果。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共青团、教育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多措并举,共同推动未成年人社会治理优化,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扬子晚报)

  编辑: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