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丹阳助力刑事被害人脱贫
2018-12-21 15:30:00  来源:丹阳市检察院

  本报讯(通讯员 杨 磊 何丹兰)日前,丹阳市检察院联合丹阳市慈善总会会签《丹阳市慈善公益救助刑事被害人实施办法》,从慈善公益救助对象、资金来源、救助流程、监督管理等方面,积极构建“1+N”全覆盖的救助形式,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刑事特困被害人实现全面脱贫提供有效帮助。

  《办法》明确了救助对象即因犯罪行为遭受损害的困难刑事被害人家庭,如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无法得到及时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以及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等四种基本情况和其他兜底情况。在救助资金方面,该院和慈善总会专门成立“慈善公益救助刑事被害人专项资金”,分别按年度实际救助金额的40%和60%予以支出。双方还在共同成立义工服务队,对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庭成员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援助、诉讼救济及其他义工志愿服务,在给予救助金的基础上,实行心理帮扶,全方面帮助刑事被害人物质和精神上精准脱贫。《江苏法制报》

  编辑: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