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杨磊)6月1日,儿童节,对于丹阳市检察院未检科科长徐虹来说,绝对不是普通的一天。这一天,她和科里的检察官们一同来到一位孤儿家里,给她送上新买的一件小裙子,陪她一同画画,并向她和她年迈的外婆送上节日祝福。
徐虹说,六年前,当时还是公诉科副科长的她办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徐虹依稀记得,2011年5月份一天的下午,被告人王某在自己家中因琐事与其妻子林某发生争执,后王某将林某推到沙发上,用双手卡住林某的脖子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案发后,王某驾车逃离现场。5月12日,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当时,在走访中,这个家庭留下的只有三个月大的婴儿王小某和她的外公外婆。
后来,案件经法定程序,由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于2011年11月向镇江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2012年2月,镇江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某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决后,一周岁的王小某跟着年逾七旬的外公外婆租了一间平房共同生活。后来,王小某的外公得了中风,王小某的外婆压力更重了,没有了任何收入来源,仅仅靠周围邻居送点米、菜和微薄的养老金维持生计。
2013年3月初,丹阳市检察院控申科长戈建芳了解到上述情况,迅速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经检委会讨论等法定程序,丹阳市检察院于当年5月向王小某的外婆发放救助金2万元。之后的每年“6.1”儿童节,戈建芳都会到王小某家中看望她,并关心她的学习生活。
2016年,徐虹转任未检科任科长,除了办理案件外,关爱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为她的主责。几年来,她和院里众多的“戈建芳”一样,将关爱一直接力,给王小某送去检察官姐姐的爱心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