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8月份,我院干警主动填报、报告重大事项65件,填报率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干警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更强了,队伍管理精细化程度更高了。”丹阳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马春艳介绍。
近年来,丹阳市检察院持续优化队伍管理,通过建立案件评查、检务督察、社会监督“三管齐下”监督机制,提升监督质效,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项目式推进案件评查。出台《案件统一受理流转规定》,进一步规范刑事案件受理流转及结案审核等工作,从“第一环”促进案件办理公正高效。成立重点案件评查工作专班,完善评查组织形式,细化评查内容和程序。全面提高案件评查结果适用的多元性,一方面作为评价案件办理质量高低的主要依据,另一方面作为承办检察官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和绩效考核的重要考量,树立规范化办案的正确导向。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将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工作与检务督察工作相结合,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检务督察领导小组,构建以政治部为主体,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的联合督察体系。强化司法办案、作风效能、廉洁自律等方面的专项督察,将“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纳入督察重点内容。通过日常检查、重点抽查、现场查验等方式加强督察力度,定期通报办案廉洁情况、重要会议落实、“三公”经费运行、车辆管理等督察信息。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将“为民办实事”贯穿检察工作方方面面,积极畅通群众参与、评价渠道。出台《“八小时外”检务督察员工作细则》,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举报监督电话和来信来访途径,充分利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窗口作用,通过聘请“外脑”、召开新闻发布会、社区走访、跟踪回访、开展座谈等形式强化队伍监督。与律师协会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邀请律师、案件当事人对案件承办检察官进行“背靠背”评价,以公开听证、律师深度参与认罪认罚等形式强化办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