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网友线上热聊、线下约会,这本是当下年轻人网络交友的常见方式,但现年28岁的江苏镇江丹阳籍男子黄某一定没有想到,他会在交友中再一次因盗窃而面临牢狱之灾。此前,他就因三次盗窃在四年之内被法院判处过两次刑罚处罚、被公安机关决定劳动教养一次。近日,江苏省丹阳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黄某批准逮捕。
2018年5月,黄某通过微信刷“附近的人”认识了被害人余某。同年6月20日,黄某与余某相约见面。次日上午,余某与黄某合骑一辆电动自行车出行。行车的余某因身背挎包行动不便,便放心地将自己的挎包交给了坐在后座的黄某。此时的黄某想起了前一日晚上看见余某将一条金项链放入挎包,便起了歹心,偷偷将挎包中的金项链与现金一并纳入自己的囊中,并借故先行离开。后知后觉的余某发现包中项链与现金不见后,立马对黄某起了疑心,试图与黄某取得联系。谁料黄某不仅拒接电话,还将余某拉入了微信黑名单,无奈之下余某只得报警求助。
2018年8月14日,公安机关将黄某抓获归案,并于同月21日将该案移送至丹阳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经审查,检察官认为黄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鉴于其有犯罪前科,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正义网镇江9月10日电(通讯员崔蛟 玉栋 何丹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