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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年)
2017-01-24 15:52:00  来源:
 丹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118日在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方红卫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来的工作情况   

2012年以来,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为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服务发展大局,着力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创新举措服务全市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立足检察职能,制定服务丹阳“十项重点工作”的十六条意见,集中开展班子成员定项联系重大产业项目活动,与市委宣传部共同开展以“预防职务犯罪,服务四城建设,服务十项重点工作”为主题的集中宣讲活动,全力服务改革发展。把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加强与环保、公安等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联动机制,牵头成立了镇江首个县市级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协会、江苏首个县市级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共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12人,起诉25人,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件。如针对我市某光学企业非法处置5.5余吨树脂镜片粉末案,我院依法支持镇江市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协会提起公益诉讼。通过该案办理,在推进眼镜行业环境治理的同时,推动解决了长期困扰企业的处置成本高、处置能力有限等问题。

——主动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积极落实服务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公开作出服务企业发展的“八项承诺”,推出服务和保障化工(电镀)行业转型升级的“八条措施”,努力做到履行职能与服务发展相统一。依法打击影响企业发展、阻碍转型升级的犯罪,共批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03人,起诉206人。针对涉众型经济犯罪频发、金融不稳定因素增多等情况,专门成立防控金融风险工作组,指派专人负责协调案件的提前介入、批捕起诉、风险处置等工作。共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贷款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嫌疑人64人,起诉87人,案值达100余亿元。

——牢记宗旨坚持司法为民。更加注重服务和保障民生,在镇江率先启用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整合控申接待、案件受理、法律咨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对外职能,实行一站式服务。建成具有警示教育、法制宣传、司法办案等功能的后巷检察室,进一步构建了辐射农村、服务民生的群众工作平台。深入开展检察工作、检察干警双下乡、“三解三促”、举报宣传周、送法下乡等活动,密切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突出打击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犯罪,依法办理了仲某某等2人制作2万余斤假牛肉制品案、丹阳东源液化气站负责人王某某等9人生产、销售掺杂、掺假液化气案等一批案件。

二、围绕推进法治反腐,着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

——突出重点加大贪污贿赂大要案查办力度。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975人,大案率达100%,其中犯罪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29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3600余万元,反贪部门因查办大要案成绩突出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突出查办科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共查办科级干部20人,处级干部4人,厅级干部1人,查办科级以上干部人数占立案总人数的33%。如立案查处了丹阳市商务局原局长王某某、残联原理事长王某某、环保局原局长曾某某等人受贿、贪污案。注重惩治重点领域和行业腐败,共查办窝案串案5662人,占立案总人数的83%。如通过查办丹阳天地石刻园工程背后的职务犯罪,立案查处了江苏齐梁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某某等4人受贿窝案。积极办理上级院交办的案件,共立案侦查1515人。如立案查办的原镇江产权交易中心总经理、江苏省江南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冯某某特大职务犯罪案,涉案金额达2亿余元。

——拓宽思路提升渎职犯罪案件查办质效。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227人,其中科级干部7人,处级干部1人。着力查办新领域渎职犯罪案件,立案查处了公安交警中队辅警孙某某伙同江苏大学司法鉴定人员谢某某等2人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注重同步介入重大事故调查,严查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共立案侦查77人,如立案查处了丹阳市燃气管理处原副主任戴某某玩忽职守案。坚持“一案双查”,在查处渎职犯罪的同时,严查渎职背后的贪污贿赂等犯罪。如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安置房质量问题,立案查处了埤城镇原党委书记吴某某等5人渎职贪贿窝案;针对“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申报中存在的问题,立案查处了丹阳市供销合作社原主任胡某某等3人渎职受贿窝案。

——丰富载体形成立体化预防职务犯罪格局。坚持惩防并举,推进侦查与预防工作的深度融合。建成集职务犯罪预防、未成年犯罪预防、学法用法教育为一体的犯罪预防中心,并依托镇江市检察院网上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线上线下一站式警示教育。共组织150余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受教育人数达22530余人次。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组织预防协会成员单位参加廉政公益广告、廉政短片制作等竞赛活动,有6部作品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结合办案撰写调查报告13份,案例剖析报告58份,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0余份,引起各级领导重视并批示10次。进一步健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共为有关单位、个人提供查询9760余次。

三、围绕建设平安丹阳,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2408316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8872443人;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990677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44175723人。坚持把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共批捕严重暴力犯罪以及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236人,起诉2134人;批捕涉毒犯罪148人,起诉208人。如依法办理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某某等4人贩卖、运输40余公斤毒品案办理了省公安厅、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刘某某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进一步完善提前介入机制,对90件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推动案件顺利侦破、侦结。

——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贯彻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在为民服务中心专门设立控告、申诉、举报接待窗口,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通过试行律师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矛盾化解等制度,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共受理来信来访677件,对属于本院管辖的422件信访案件均予以妥善处置,确保检察环节未发生一起进京访事件。我院控申接待室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始终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司法办案全过程,扎实开展刑事和解,区别对待初犯、偶犯以及邻里纠纷引发的犯罪,共不批准逮捕706人,不起诉66人。深化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对32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亲属发放救助金共计29万余元。

——积极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制定《关于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结合职能推出12项具体举措。主动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办案向党委政府报送风险研判报告40余份,推动有关部门出台规章制度70余项。在案发单位开展制度廉洁性审查,被镇江市检察院列为全市检察机关十大创新项目之一。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专门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全面推行逮捕必要性量化评估、品行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实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捕诉、维权、预防一体化管理,依法对20名犯罪情节轻微且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四、围绕促进公正司法,着力强化诉讼活动监督

——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强化对公安派出所的巡回检察监督,共开展巡回检察40余次,发出检察建议42份,有力促进了规范执法。牵头推动政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实现了司法机关办案信息的互联互通。共开展立案监督41件,纠正漏捕43人,纠正漏诉37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6份。如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中,通过细致审查,不仅追加认定犯罪数额40余万元,还追加起诉3名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嫌疑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典型案例。强化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共提请镇江市检察院抗诉6件,获法院改判4件。

——扎实开展民事行政监督。积极转变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理念和方式,着力构建多元化的监督格局。共提请抗诉14件,建议提请抗诉1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1件,建议发再审检察建议1件,建议不支持监督申请74件,发出检察建议62件,法院再审后改变原审裁判25件。如对历时六年的4起因饲料质量不达标引发的消费者维权申诉案,依法建议提请抗诉,获法院改判,切实维护了4名农户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对95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作出息诉处理。

——深入推进刑事执行监督。坚持把维护正常的监管秩序和保障人权结合起来,共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规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9份,发出书面检察建议70份。深化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监督纠正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5我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共对全市社区矫正对象2600余人进行检察,建议或督促收监执行21人,依法对丹阳市吕城镇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曾某某利用审前调查、社区矫正日常监管等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立案侦查

五、围绕提升司法公信,着力深化检察改革创新

——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20168月江苏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启动以来,我院积极响应,迅速行动,成立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人员测算摸底、谈心谈话、分类疏导等工作,制定了《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方案》以及职权清单等相关配套文件10余份,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共选任员额检察官36名,配备检察辅助人员41名、司法行政人员13名。通过对检察人员进行分类管理,进一步凸显检察官的司法属性和办案主体地位,强化检察官的办案责任。

——大力推进检务公开。积极适应“微时代”信息传播特点,进一步完善检务公开机制,充分利用官方微博、微信、门户网站、手机报等现代网络载体,实时动态发布检察信息,着力打造新媒体时代指尖上的检察院。我院官方微博被评为全国检察微博20强,制作的督促履职微信作品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月度优秀新媒体作品。全面启动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第一时间发布职务犯罪案件和其他重大案件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自201411月以来,共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976条,终结性法律文书1530份,重要案件信息65条。

——探索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先后在市环保局、国土局设立检察工作站,以点带面,在全省率先探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推动出台《丹阳市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暂行规定》和《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履行职责工作办法(试行)》,并建成全省首个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信息中心。经过三年多的探索,目前已初步形成督促履职、民事公益诉讼、行政纠违约谈等具有丹阳特色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模式。共办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27件,协助相关单位完善规章制度300余条,进行纠违约谈17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15件,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件。相关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厅厅长专程来我院调研,并给予充分肯定。

六、围绕提升履职能力,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加强管理,突出思想作风建设。将理想信念教育贯穿于队伍建设的始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干警党性修养,提升素质能力。深入推进学习型班子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大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发现并解决干警在思想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全面开展检务督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贯彻从严要求,建立《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工作的意见》、《对检察人员进行提醒约谈暂行办法》等系列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和改进作风。

——注重实践,提升队伍专业素能。紧密结合形势发展需要,广泛开展AB岗实践、业务竞赛、集中培训、实务研讨等岗位练兵活动,选派业务骨干分赴上海、新疆等地挂职锻炼,通过与上海闸北区检察院开展公诉对接式岗位练兵、与中国政法大学开展检校共建等活动,逐步建立起“学、练、赛”相结合的岗位练兵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干警业务素能。先后有两个研究课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立项,共有103人次受到镇江市级以上各类表彰奖励, 24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专门人才”、“检察岗位能手”和“检察综合骨干人才”,一名干警被确定为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和镇江市“169工程”科技骨干。

——强化监督,规范检察权力运行。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排查司法不规范问题,并予以整改。通过建立对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制度,开展检察工作点评问责、瑕疵案件公布、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切实加强对司法办案的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始终把检察权置于广泛监督之下,先后向市人大专题报告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积极参加市人大、政协组织的公正司法专项评议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参加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听庭评议、公开答复等活动,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五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进步,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两房”建设先进集体、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岗位练兵基层标兵单位、丹阳市法治创建先进集体等集体荣誉128项。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变化,检察机关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面对法治丹阳建设的新要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理念和方式还有待进一步更新;三是面对司法改革新要求,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能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我们将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17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检察监督职能为着力点,以科技强检、队伍建设为保障,不断提升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坚持服务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恶意欠薪、恶意逃废债务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全力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更好地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围绕聚力创新,全面加强科技创新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等刑事犯罪,严肃查办破坏创新发展的各类职务犯罪。围绕聚焦富民,大力加强民生检察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严厉打击医疗卫生、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犯罪。积极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二是进一步强化职能履行,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严厉打击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侵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结合办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反腐败工作部署,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采取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热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犯罪活动,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犯罪,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发展。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依法监督社会关注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三是进一步推进检察改革,全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部署,在对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基础上,突出抓好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司法办案责任体系,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同时,根据上级部署,做好省以下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减少机构设置和管理层级,建立与新型办案模式相适应的司法管理体制,进一步优化司法职能。

四是进一步落实从严治检,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弘扬检察职业精神,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展望未来,我们豪情满怀。我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奋力推动丹阳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建设充满创新活力的苏南现代化工贸名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丹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生态环境修复基地: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院牵头市开发区管委会、法院、公安、环保、国土、农委等部门,于20166月正式建成江苏首个县市级生态环境修复基地,首批修复林占地约150亩。对于污染环境案件,在依法办理的同时,根据生态破坏者所造成的损害,采取替代性修复方式,通过让破坏者在修复基地栽种和保养苗木或提供相应公益劳动的方式,来弥补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国家的名义,对侵犯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活动。

后巷检察室:指检察机关为进一步服务基层,推动检力下沉,在辖区内人口较多、辐射功能较强的乡镇设置的派驻机构。我院于2014年在丹北镇设立后巷检察室,负责受理举报、控告、申诉,开展法制宣传和预防职务犯罪,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新网工程:为发展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流通产业,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决定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简称“新网工程”),由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以推动“新网工程”发展。旨在大力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

犯罪记录封存:指对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后,除司法机关因办案需要或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司法责任制改革:20168月,江苏省检察机关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全面启动,在全省统筹开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检察职业保障等各项改革工作。本次司法责任制改革将现有检察人员分为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其中员额检察官是指从现具有助理检察员以上法律职务的人员中,经过统一遴选标准和程序择优选任的检察官,其比例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数和事业编制数的39%以内。

 

  编辑: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