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两高”关于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有关规定和省、市院指示要求,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8月24日下午,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方红卫列席丹阳市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依法就我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一起虚假民间借贷案件发表法律意见。丹阳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东升主持审委会,我院康珺副检察长、郑苏耘副检察长列席。
审委会上,方红卫检察长就钱某某与张某某虚假诉讼一案,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以及社会效果等方面分别发表了意见,认为钱某某与张某某以虚构民间借贷关系的方式骗取生效法律文书,妨害了司法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已构成虚假诉讼。经表决,市法院对我院提出的再审检察建议予以采纳,并决定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