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确立了新时代党的指导思想,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上了新的历史征程。作为基层院检察长,在欢欣鼓舞的同时,也深感责任重大。充分认识十九大的重大历史意义,准确把握十九大报告的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如何以崭新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投身到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伟大征程中去,投身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伟大实践中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和课题。我们将紧紧围绕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战略新目标,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在领会精神中凝聚思想共识,在把握实质中明确工作方向,全力推动丹阳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围绕聚焦检察主责主业
在服务大局、提升质效上下功夫
按照十九大作出的关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和“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战略部署,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着眼于“两聚一高”,推动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通过积极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健全专项打击与常态化打击相结合机制,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盗抢骗拐、黄赌毒等犯罪,依法打击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突出重点加大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的打击力度,主动防控风险、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和行政领域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重点,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增强监督的效果。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加大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力度,促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利益的突出问题。根据党中央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做好与纪检监察的有效衔接,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二、围绕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在落实责任、破解难题上下功夫
按照十九大作出的关于“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战略部署,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在赋予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的同时,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强化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官业绩考评和司法过错责任追究、纪检监察同步监督等措施,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继续推进入额领导带头办案工作,切实发挥入额领导在司法办案中的履职示范作用,促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全面落实。按照上级院部署,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以整合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推行扁平化管理为主线,最大限度激发司法效能。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审查逮捕、公诉工作机制,健全检察环节有效防范、及时纠正冤错案件机制,重视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重视客观性证据审查。建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充分发挥诉前主导作用。
三、围绕提升队伍司法能力
在挖掘潜能、严格管理上下功夫
按照十九大作出的关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战略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领导素能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完善党组和检委会科学决策机制,切实承担起带领全院励精图治、奋发图强的责任。着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进一步增强监督的刚性和纪律约束,切实推进内部管理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围绕引进、培养、用好人才三个环节,通过招录人才、岗位练兵、业务竞赛、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强对优秀中层干部、青年干警和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不断增强检察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践行“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加强和创新检察文化建设,不断提升检察文化软实力,促进检察工作蓬勃发展。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扬鞭。丹阳检察院全体干警将以强烈的责任感和担当精神,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动力,站在新时代的新起点上,阔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