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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检‘丹’当”不起诉案件系统治理 打造轻罪案件全链条办理新路径
2024-01-19 15:08: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2021年以来,丹阳市检察院围绕以建促用、以用提质、以质增效、以效培优,按照“有布置、有落实、有反馈、有评估”的工作要求,坚持党建和业务融合、线上和线下融合、履职和服务融合,积极打造“1+1+4”“检‘丹’当”品牌矩阵,矩阵以“检‘丹’当”党性教育基地为引领,以不起诉案件系统治理平台为核心,以涉案企业合规智能辅助系统、民营企业经济犯罪风险防控中心、“小月姐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益”力助农公益保护4个子品牌为支撑,通过特色化培育、专业化攻坚,全面提升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检察动能。而其中的不起诉案件系统治理平台,则有效推进了轻罪案件治理向前延伸、向后跟进,该平台上线后实践运用的鲜活案例比比皆是。

从描绘蓝图到出台指引

架构初步呈现

       “为了利用大数据赋能依法正确适用不起诉权,探索轻罪治罪与治理并重的新模式,我们研发上线了检‘丹’当不起诉案件系统治理平台。”据了解,为了建好平台,丹阳市检察院集智聚力创新摸索,夯实了必要基石。早在平台上线的数月之前,该院为进一步统一不起诉案件适用标准、规范不起诉后非刑罚治理措施的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经检委会审议通过,制定出台了《不起诉案件系统治理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分九章,共31条,就不起诉案件的办理标准、具体举措、适用原则、监督方式等作了详细规定。这份兼具指导性和操作性的《指引》,以“制度先行”的“硬约束”,推动实现不起诉案件“启动——筛选——评估——监督”的全流程、一体化办理。

       在坚持制度引领的同时,丹阳市检察院的实践探索从未止步。“我们对近年来本地轻罪案件的办理情况做了全面梳理,并开展深入调研,归纳总结出了本地不起诉案件存在不起诉标准不明确、不起诉非刑罚治理措施不规范、社会治理措施不到位、行刑反向衔接不顺畅等问题。立足‘解决问题’这一目标,我们一边打磨《指引》细节,一边勾勒线上平台的框架。”据悉,“检‘丹’当”不起诉案件系统治理平台的研发并非“平地起高楼”,而是经“深扎根”“厚积淀”后水到渠成的硕果。

       平台的上线应用并非终点。为了切实发挥平台效用,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该院边用边提升,建立健全了“启动—评估—治理—处理—办理—监督”的六步系统化推进机制,构建了集“惩治、预防、教育、治理”于一体的现代化轻罪治理体系,真正实现了前承不起诉案件审查把关、后启不起诉后社会治理,更兼顾不起诉案件监督管理及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比如说启动评估环节,平台设置了‘灵活启动+规范化评估’双通道,协助检察官准确把握不起诉标准,规范化适用不起诉权。”作为日常高频次的使用者,检察官助理蒋凯朝直言,平台不仅在启动环节设置了公安机关建议启动、检察机关启动等7种灵活启动方式,而且对于普通犯罪、涉企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其他犯罪四大类案件分类,包括下设的共25个具体罪名和量化情节均细分了不起诉案件审查标准。

从孤军奋战到各方联动

共建实现“1+1>2”

       为了凝聚执法司法合力,助力打造丹阳轻罪治理新模式,丹阳市检察院以更高站位拓展视野,积极主动畅通对外沟通联络,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不起诉案件相对集中在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的特点,先后数次与交警、环保、农业等部门开展座谈,并会签了《关于建立涉交通类刑事案件拟不起诉人交通志愿服务考察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涉农领域公益保护协作的实施办法》等一揽子工作机制,明确案件不起诉前后衔接处置流程。

       翻查“检‘丹’当”不起诉案件系统治理平台既有案件,丹阳市检察院“横向协作”的典例不胜枚举,其中更是不乏颇具示范意义者。2022年4月下旬,明知长江禁渔的左某伙同朱某至长江丹阳市丹北镇段,采用禁用渔具非法捕获鱼、虾等水产品260克。案发后,二人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向检察机关提出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购买鱼苗放流。受案后,该院及时与农业部门、属地政府沟通联络,在了解长江增殖放流适宜时间、适用鱼苗等情况后,初步商定活动方案,并对在手7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进行梳理,对其中拟作相对不起诉的8名涉案人员逐一询问志愿服务意愿。同年6月,丹阳市检察院联合农业部门、属地政府开展长江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公益活动,用8名涉案人员自愿缴纳的生态损害赔偿金及各部门专项资金购买鱼苗投放入长江,助力长江水域生态修复。

       “平台探索实行‘1+N’不起诉案件办理模式,通过设置治理环节,将治理措施细化为司法教育类、民事治理类、行政治理类、公益服务类四大类,其中司法教育类包括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民事治理类包括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公益服务类又包括志愿服务、增殖放流、交通执勤、社区服务等不同服务项目。”该院副检察长邹丽伟介绍。检察官可以根据案件类型、犯罪原因、既往表现等,在遵循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定制个性化治理方案,而治理环节后还设置了案件办理环节,系统自动生成个案具体情况表,检察官在充分考量各项法定、酌定情节和治理措施执行情况后,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处理决定,实现犯罪治理从依赖单一羁押手段向多种手段综合运用的转变,真正从源头上有效减少违法犯罪。

       自平台上线以来,共对423名拟不起诉人采取训诫、赔礼道歉、建议行政治理、社会服务等措施,其中在征得拟不起诉人自愿参与志愿服务意愿的前提下,对涉嫌危险驾驶犯罪中的涉案人员适用了交通执勤、疫情防控、社区捐赠等志愿服务,对9名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中的涉案人员,联合农业部门、属地政府开展了长江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公益活动。

由办结案件到系统治理

监督充分彰显

       “今天现场观看了检‘丹’当品牌矩阵专题片,详细了解了不起诉案件系统治理平台相关情况,让我们直观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敢于担当、实效作为。”2023年12月25日下午,镇江市人大代表、江苏华宇灯具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志伟在参加镇江暨丹阳检察工作通报会时激动地说道。

       “平台设置了大数据看板和统计模块,可以直观了解四大犯罪案件数、人数和治理措施数等,依据这些数据集成,加之智能研判等功能,我们可以更全面地掌握某个时间区间内案件数量变化等相关情况,并依托其提供的科学分析进一步针对性处理,强化检察监督,实现融合履职,切实做好做优不起诉‘后半篇文章’。”截至目前,该院共依托该平台开展类案监督10次,向有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风险提示函、检察意见书64份,推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7次。其中,针对10件已作出不起诉决定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农业农村局未对涉案人员作出行政处理的问题,向该局制发检察意见书10份;在办理张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中,针对发现的涉案企业内部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欠缺等问题督促企业合规整改的做法获上级领导批示肯定。

       紧扣“监督”二字,拓展思路、优化路径、多管齐下。丹阳市检察院以此为“良策妙方”,全方位提升不起诉案件办理质效。据悉,该院借力不起诉案件系统治理平台进一步畅通处理监督的智能化路径,实现了内部监督不起诉案件办理、外部实行反向衔接监督。针对决定不起诉案件,案件管理、检务督察等部门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检务督察,明确将被不起诉案件当事人提出申诉后改变原处理决定、经质量评查确认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情形作为负面评价指标,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范围,倒逼不起诉案件办理质效提升。

       作为“检‘丹’当”品牌矩阵的重要一环,经过实践检验的不起诉案件系统治理平台已然成为不可或缺的坚强核心。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平台建设日臻完善、应用持续挖潜,其必然成为推动丹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助力。

  编辑:丹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