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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居然利用搜索引擎“推广”诈骗软件,查!
2023-04-13 14:35:00  来源:扬子晚报网

       在如今这样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每个人都越来越依赖搜索引擎,以快速获取知识和最新信息,殊不知你进行搜索的过程中将面临个人信息被窃取或被骗钱财的风险。近日,丹阳市检察院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一起引流推广诈骗软件的邬某、梁某、陈某等12人提起公诉。可以说,正是由于他们的引流,才导致大量网民掉入诈骗团伙的陷阱。

       广东河源的邬某今年31岁,中专毕业不久后入职一网络公司从事网络推广工作。为增加收入,在逐步摸清如何开发客户、寻找推广渠道后,他于2019年辞职单干。

       “在搜索引擎上投放广告需要专门的后台账户,我自己虽然没有,但以前工作时有些渠道,可以联系到有账户的人。”邬某供述。先是通过微信群等途径从有广告推广需求的客户处“接单”,后联系能投放广告的上线,如此一来一回,他便能从客户打广告的费用中得到相应比例的返点。

       “刚开始我做的都是衣服、旅游等正规广告,后来我看到有推广定位软件的广告,返点更高。我做了这类推广后了解到,这些定位软件其实就是诈骗软件,根本提供不了定位数据。”但因贪图大额利润,邬某毫不犹豫地踏上了这条违法道路,并将钟某等4人收作“学徒”,传授方法之后,再按照“五五分”的比例对每单返点“二次分配”。

       由于要投放的广告内容涉嫌违法,秉持着“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的原则,邬某等5人在做这类广告时,合作的上线渠道商并不固定。2019年至2021年4月间,邬某团队共收到客户转账780余万元,向上游转账610余万元,非法获利近170万元!

       然而,他们却并非这条推广链上唯一的中介,他们还有梁某团队及陈某团队这些上级“中间商”。如此一来,邬某团队、梁某团队、陈某团队便形成了三级“中间商”产业链,而上游“中间商”也能从下游“中间商”转账给自己的广告费用中拿到返点。“像百度、360等公司的正规渠道不会让人随意发广告,但下面的代理商会偷偷干,我就是通过他们投放广告的。其实我们都知道定位软件是骗人的,因为有网民点击我们投放的广告被骗后到网络公司投诉,公司把投诉发给代理商,代理商一级一级下发,我们就能看到。”陈某供述。

       虽然明知推广定位软件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但抱着既不与骗子正面打交道又不亲自投放广告、难被查处的侥幸心理,邬某他们乐此不疲地赚着差价。

       2022年3月,邬某、梁某、陈某等19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移送丹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综合犯罪事实和证据材料情况,其中,7名一般工作人员,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轻微,依法不作为犯罪处理。同时,该院认为邬某、梁某、陈某等12人虽然明知推广的定位软件系违法软件,但事前及事中均未与利用软件实施诈骗等行为的犯罪分子进行通谋,而仅系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广告推广帮助,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丹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