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院在办理镇江地区首例提起公诉的王水军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针对该案暴露出的案发地镇政府对当地虾苗养殖、交易市场监管不力等问题,专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案发地镇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整改举措。
我院在办理该案中发现,当地水产交易管理存在漏洞、水产市场经营模式单一,建议案发地镇政府完善虾农法治指导和维权引导以及水产交易市场管理制度,并通过探索开展水产养殖互助合作经营等方式依法履行职责。
收到检察建议后,案发地镇政府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明确采取三方面举措加以整改落实并书面函复我院:一是组织法治宣传引导,以“法治惠民村村行”工程为契机,聘任检察官担任“法治书记”,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并成立法治指导小分队入户宣讲,由镇司法所组织水产养殖户进行培训,切实提升水产养殖户法律意识。二是指导开展片区水产养殖,由镇农经站指导成立水产养殖互助合作社,及时提供养殖技术、销售、维权等服务。三是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在镇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设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
目前,案发地镇政府已聘请我院检察官担任村社“法治书记”,并组织基层干部收听了我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石白蕾同志关于防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法治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