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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
2019-04-25 09:55:00  来源:丹阳市人民检察院

  丹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6日在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周绪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在市委和镇江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讲政治、顾大局,着力谋发展、重自强,聚焦司法办案主业,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2849件,员额检察官人均办案101件,人均办案数在镇江检察机关名列前茅。一年来,先后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检察机关网信建设先进集体、镇江市先进检察院、镇江市“争创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等荣誉,5件案件入选江苏省或镇江市十大精品、典型案件,试点研发行政检察与公益诉讼智能辅助办案管理平台,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推荐至最高检察院进行演示汇报,获得充分肯定。

  一、聚焦服务发展,提升司法保障实效

  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高质量发展中谋划推进,主动融入大局,精准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制定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意见,完善办案机制,经上级检察院批准设立金融犯罪检察部①,从严惩处危害金融安全犯罪,共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41件78人,依法办理涉案金额达20余亿元的江苏隆承公司特大集资诈骗案。认真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求,与市慈善总会会签慈善公益救助刑事被害人实施办法②,向9名特困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庭发放救助金16万余元,着力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制定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施意见,共批捕涉嫌环境污染、非法采矿犯罪嫌疑人19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线索7件,依法办理了央视《朝闻天下》曝光的卓美凤等5人污染环境案;针对江心洲水源地饮用水安全隐患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推动建立跨行政区划环境管理执法机制,合力推进江心洲水源地生态修复工作。

  ——更加重视保护企业发展。积极主动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和民营经济发展,保持司法善意,优化办案方式,审慎把握法律、拿捏政策,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犯罪,着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共批捕、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88件152人,依法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达42亿余元的犯罪嫌疑人赵楚豪批准逮捕。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强迫交易等破坏公平竞争犯罪,依法对多次串通投标严重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的王国俊等人批捕、起诉。依法保障创新驱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科技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周”活动,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对一件假冒飞利浦商标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假冒依视路知名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达160余万元的犯罪嫌疑人鲍应巨从快批准逮捕。

  ——依法保障民生民利。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加大食品安全领域犯罪打击力度,共办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案件16件35人,依法对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毒狗案1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强化对老年群体的司法保护,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保健品诈骗问题,依法对以“泸州老窖答谢会”名义、骗取70余名老年人养老钱的包春燕等4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突出社会公益保护,与市纪委监委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机制,与市场监管、农委、环保、国土等部门会签协作配合办法,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3件,如对一起非法采矿案的2名被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促使被告自愿赔偿因非法采矿造成的地质环境修复费用29万余元,并在镇江市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结合“诚信建设年”主题,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恶意逃废债务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办理该类案件19件。开展帮助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以支持起诉的方式帮助10名农民工追讨薪资43万余元。

  二、聚焦风险防控,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紧紧抓住影响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突出问题,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切实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550件77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70件639人,人数同比上升36.5%;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184件1599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133件1513人,人数同比上升25.1%。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共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65人,起诉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380人,从严从快办理了袁红军故意杀人案、陈荣道抢劫、强奸案等一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重拳打击电信网络犯罪,共批捕、起诉网络电信诈骗、利用网络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53人。积极开展“禁毒2018年两打两控”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共批捕、起诉涉毒犯罪148人,对一起贩卖、运输毒品达2500余克的“零口供”案件,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锁定关键证据,从快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强化政治担当,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法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建立专案专办、快捕快诉等机制,凝聚工作合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一年来,共办理该类案件15件43人,如依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镇江地区查办的首例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王水军等15人批捕、起诉;依法对省公、检、法联合挂牌督办的一起恶势力集团犯罪的高继祥等5人批捕、起诉。深入开展“清风行动”专项斗争,共批捕、起诉“天津天狮”组织、领导传销案犯罪团伙91人,增加指控1项抢劫罪和4起犯罪事实。

  ——着力强化创新社会治理。认真贯彻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共受理来信来访196件,均妥善处置。针对一起被他人冒用身份获刑的尹少华刑事申诉案,及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予以纠正,被评为镇江市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典型案件。深化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共对67件信访案件进行风险预警评估并做好防控预案。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中,积极组织调解促进和解,有效化解矛盾冲突,江苏卫视对该案进行了跟踪报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和过失犯等依法不批捕135人、不起诉22人,着力减少社会对立面。深入丹阳市访仙中学、实验小学等地开展“七彩夏日”夏令营、“防治校园欺凌”主题开放日、“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本,受教育学生达3000余人。

  三、聚焦监督主业,促进严格公正司法

  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在强化法律监督中加强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全面加强刑事诉讼检察监督。积极开展积案清理、诉讼监督月等活动,切实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共监督立案2件3人,均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实刑;监督撤案7件12人,纠正漏捕3人、漏诉3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份、检察建议6份,提出、提请刑事抗诉各1件。对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被告人在判刑时隐瞒其正处于缓刑考验期这一事实,依法向法院发出撤销缓刑、数罪并罚的检察建议,获法院采纳并改判。强化对不捕案件后续跟踪监督,梳理不捕后未重新报捕又未移送审查起诉98人,监督侦查机关终止侦查18人,撤销案件78人,移送审查起诉2人。

  ——扎实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推动建立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格局,共办理各类监督案件126件,发出检察建议74份,直接移送公安机关犯罪线索7件,发出的一件督促履职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十大精品检察建议。发出民行再审检察建议2份,提请镇江市检察院抗诉3件,其中3件已改判。针对一起恶意串通骗取法院判决转移财产、严重侵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帮助16名债权人挽回损失200余万元,同时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2名涉案人员因涉嫌虚假诉讼被追究责任。与法院会签加强执行活动法律监督的意见,实现执行监督常态化、规范化。

  ——稳步推进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坚持将维护正常的监管秩序和保障人权结合起来,针对监管场所及社区矫正监管活动中的违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4份、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对全市社区矫正对象451人进行检察,对缓刑考验期内连续两次违规的曾宏,依法建议收监执行。对全市30名涉食品、药品、环境犯罪社区服刑人员执行法院禁止令情况开展专项检察,发现一批监管不到位、协助执行函发送对象不当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组织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行动,为在押人员追回财产共计16万余元,对无继续羁押必要的45人及时建议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

  四、聚焦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定期组织各支部开展“五事联动”主题党日活动,不断强化干警党性观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制定实施工作方案,着力破除与新时代检察工作不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思维定势,以思想大解放推动检察工作新发展。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大力开展双向互动谈心谈话,一年来,共开展各类谈心谈话180余人次,帮助干警解决了一批困难问题,队伍精气神、执行力进一步提升。

  ——深入推进专业化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将原有的12个内设机构整合为8个部,由院领导兼任部门负责人,实现扁平化管理。积极落实中央部署,在认真做好人员转隶的基础上,全面对接监察体制改革,设立职务犯罪办案组,建立与监委的工作衔接机制,共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件3人,均提起公诉。推行捕诉一体③办案机制,突出抓好线索发现、证据审查、补充侦查、出庭公诉能力建设,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队伍。积极构建有针对性的实训机制,通过小课堂建设、岗位练兵等活动,加强检察专业人才培养。1名检察人员被评为全省检察先进工作者,并荣记个人三等功;金融犯罪专业办案组被确定为全省检察办案组专业化培育对象。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强化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认罪认罚从宽④、刑事速裁程序⑤等制度的落实。

  ——不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30项责任要求,全程记录履职纪实信息600余条,确保主体责任履责有痕、“一岗双责”落实有力。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建立防控措施,强化防控成果的转化应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社会评价实施方案,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公正司法、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10余条,均及时落实整改。持续正风肃纪,健全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对司法办案的监督,采取大数据平台自动监控与人工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对案件进行流程监控,共开展流程监控418次,评查案件481件,发现和纠正了一批内部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年来,我院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题调研,把落实人大审议意见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密切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共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听庭评议、公开审查、公开答复等活动23次,不断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累计登门走访70余名人大代表,收集意见建议30余条,均明确专人及时办理和回复。专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通报2017年以来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通过互联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629条,生效法律文书1044份。主动向律师推送案件信息200余条,听取辩护意见88次,提供电子卷宗3392册、光盘300余张。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前瞻性和精准度有待进一步提升,服务举措还有待进一步细化;二是法律监督的实效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还有差距,监督的刚性需进一步加强;三是积极适应改革新要求的担当实干精神不足,改革中的思想政治工作需要进一步强化;四是案件总量高位运行,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19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9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紧紧围绕全市高质量发展这个中心,尽心尽力谋发展,全力以赴保稳定,聚焦主业强监督,驰而不息抓队建,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创先创优发展,为丹阳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聚优势、创特色,倾力服务高质量发展新实践。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积极投入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和打击恶意逃废债务专项活动,出台指导意见和证据指引,集中惩治一批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恶意逃废债务犯罪,为营造良好诚信环境作出贡献。以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严厉打击危害实体经济发展、阻碍重点项目推进、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主动对接和准确把握民营企业司法诉求,建设企业刑事风险防范中心,积极预防涉企犯罪,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抓重点、求实效,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欺行霸市、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犯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强化行政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严厉打击危害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健全“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工作模式,积极护航生态文明建设。聚焦法治扶贫,精准打击涉贫刑事犯罪,精准监督扶贫领域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加大多维立体司法救助力度。

  三是强弱项、补短板,全力构建法律监督新体系。全面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等检察工作新理念,构建全面均衡有力的法律监督体系。探索建立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强化监督刚性,提升监督权威。健全以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刑事检察监督格局,加强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等执行活动的监督,强化对民事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执行监督,完善集信访、纠错、赔偿、救助于一体的控告申诉工作机制。

  四是树信念、提素能,奋力打造过硬队伍新形象。全面强化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突出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检察人员以新时代新思想武装头脑。突出高层次人才培养,以专业化办案组建设为契机,着手打造高精尖办案团队。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完善权责清单,进一步压实司法责任。坚持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结合,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办案流程监控、廉政风险防控等机制,真正做到放权不放任、有权不任性。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各位代表,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使命开启新征程。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部署,不忘初心,忠诚履职,为不断开创丹阳检察工作新局面,谱写新时代丹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丹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①金融犯罪检察部:针对全市金融犯罪案件持续高发、金融不稳定因素增多的现状,2018年5月,经省检察院批准,我院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单设金融犯罪检察部,配备7名检察人员,实现金融犯罪案件的专业化办理。

  ②慈善公益救助刑事被害人实施办法:2018年11月,我院与丹阳市慈善总会会签《丹阳市慈善公益救助刑事被害人实施办法》,通过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模式,开展资金救助、心理疏导、法律援助、诉讼救济及其他义工志愿服务,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刑事特困被害人提供有效救助。制度实施以来,共发放救助资金3.2万元,提供心理咨询、开展回访2次。

  ③捕诉一体:2018年6月,根据上级院部署,我院大力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将审查批准逮捕、公诉部门合二为一,统一履行刑事案件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刑事诉讼监督等职能。

  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根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⑤刑事速裁程序:根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除盲、聋、哑等六种特殊情形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人民检察院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案件,应当在十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出席速裁程序法庭,可以简要宣读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认定的证据,适用法律及量刑建议,不再讯问被告人,不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但应当保障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权利。

  编辑: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