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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年)
2017-01-10 15:19:00  来源:
                                                 丹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8日在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5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监督、支持下,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突出司法办案,全面履行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新的进展。

一、主动融入全市中心工作,全力保障经济发展转型和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刑事案件395件495人,同比下降12%,经查批准逮捕321件389人,不批准逮捕69件9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51件1288人,同比下降9%,经审查提起公诉856件1023人,不起诉13件14人。突出办案重点,着力打击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犯罪,依法起诉该类案件65件70人,同比下降26%。起诉盗窃、抢劫等多发性侵财案件258件328人,同比下降8%。依法打击新型盗窃犯罪,对全市首例利用支付宝漏洞实施的涉案金额达数十万元的网络盗窃案和全市首例盗窃国有馆藏文物案依法起诉。针对毒品案件高发态势,共批准逮捕涉毒犯罪嫌疑人47件56人,提起公诉70件75人,同比分别上升80.6%、82.9%。如依法办理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某某4贩卖、运输毒品达40余公斤的案件。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犯罪,依法起诉该类案件3件6人。如起诉了个体工商户毛某某利用工业烧碱浸泡猪肉制品3万余斤、仲某某等人通过添加胭脂红色素制作假牛肉制品9万余斤等案件。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起诉16人,同比上升4倍。如依法办理了个体运输户朱某等6人非法处置危险废旧电路板粉末300余吨的污染环境案件。

——切实加大对涉众性经济犯罪打击力度,维护稳定的金融生态环境。针对我市涉众性经济犯罪频发、金融不稳定因素增多的新情势,专门成立检察机关防控金融风险工作组,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与政法各部门通力合作,积极开展打击恶意逃废债务专项行动,集中骨干力量做好批捕起诉、舆情应对、风险处置和维稳保障等工作,确保检察环节打击有力、处置有力、服务有力。全年共办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案件23件27人,案值达100余亿元,同比上升133%。由我院起诉的原丹阳市祥瑞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袁某某、原工商银行丹阳支行吴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5件案件均已判决,其中袁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倍受群众关注、社会影响较大的江苏圆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某某、开发区江南工业炉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某等13人因涉嫌骗取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名被批准逮捕。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原江南面粉集团董事长陈某某、丹阳华厦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负责人王某某、访仙农民资金合作社负责人王某某等14人被提起公诉。目前尚有涉嫌此类犯罪的丹绿集团法定代表人何某某、尧巷农民资金合作社陆某某等15件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之中。

——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法治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全面建立专线电话、电子邮件、官方微博、微信等举报平台,依托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开展受理群众诉求和法律咨询“一站式”服务。共受理来信来访145件,对属于本院管辖的52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均予以妥善处置。深化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主动对符合救助条件的4名刑事被害人及其亲属进行救助,发放救助金60000元。加强与团市委、关工委的协作,积极打造未成年人“校内宣讲、校外实践、模拟法庭”三大课堂,我院干警参与指导的丹阳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在镇江市第二届模拟法庭大赛中荣获一等奖。在依法保障当事人权利的同时,依法严厉打击无理闹访、缠访行为,对多次非法赴上级机关打横幅、扰乱正常办公秩序的开发区永安村村民马正亭及时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予以刑事拘留。对多次进京闹访并借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开发区河阳村马玉珍夫妇依法审查起诉。

二、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力度继续加大。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5件18人,所办案件均为大案,其中犯罪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有10人。案件查办数和涉案金额数均明显上升。一是加大了科级以上干部查办力度。共查处科级以上干部7件7人,其中处级干部1件1人,正科级干部4件4人。本地区科级干部案件占41%,同比上升6倍。如立案查处了丹阳市商务局局长王某某、原齐梁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某某等人受贿案二是突出了对工程建设等热点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查办的18人中,涉及工程建设、文化旅游、房屋征收、项目审批的达14人,占比达78%。如立案查办了原<<<镇江市建设局副局长滕某某利用<<<工程承接、监管等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案、丹阳市开发区练湖片区村民组长魏某某等人伙同房产评估人员利用房屋征收名义侵吞国家补偿款案。三是深挖窝案串案提升震慑力共查办窝案串案12件15人,占比达83%。如通过查处天地石刻园工程背后的职务犯罪牵出了原齐梁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4人受贿窝案。

——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呈现新特点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件6人,与去年持平。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查办呈现两大明显特征:一是查办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领域不断拓展。由原来以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居多向其它行业领域延伸。如立案查处了公安机关交警中队辅警伙同司法鉴定人员在一起酒后危险驾驶案件中出具虚假酒精检测报告,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案件,还立案查处了原丹阳市房产管理处副主任、登记科科长滥用职权违规帮他人办理房屋产权分割和转移登记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案件。二是坚持一案双查”,既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渎职问题,也查处渎职背后的贪污贿赂等经济问题。如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原埤城镇常麓安置房质量事件立案查处了原埤城镇党委书记、镇长、副书记、副镇长等5人渎职受贿窝案。

——预防职务犯罪渠道进一步拓宽。正式启用集职务犯罪预防、未成年犯罪预防、学法用法教育为一体的犯罪预防中心,并依托镇江检察院网上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线上线下一站式警示教育活动。自启用以来共有60余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前往开展警示教育,受教育人数达4500人次,充分发挥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预防宣传主阵地作用,受到广大党员干部的一致好评。依托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共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1400余加强预防调查研究,结合办案撰写调查报告2份,案例剖析报告10余份,向有关单位发出提出防控风险、完善制度的检察建议2份。撰写的《2014年丹阳市惩治和预防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情况报告》和《关于原埤城镇常麓安置房事件相关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情况报告》均获得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三、强化法律监督,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刑事诉讼监督取得新成效。全面加强对侦查机关的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严把案件质量关。共立案监督4件5人,追捕5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如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中,通过深入审查,不仅追加认定犯罪数额40余万元,还追加起诉三名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嫌疑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典型案例。继续加强对公安派出所的巡回检察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10余份,有力促进了基层派出所规范执法。切实强化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提请镇江市院抗诉2件,其中提请抗诉的一起剥夺政治权利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已获改判。

——刑事执行监督取得新突破。依托派驻看守所检察室,共对全市社区矫正对象482人进行检察,建议或督促收监执行4人,对监管场所及社区矫正监管活动中违规情况提出纠正意见50次,提出检察建议57次,依法对丹阳市吕城镇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曾某某利用审前调查、社区矫正日常监管等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一案立案侦查。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建议办案单位变更强制措施2人。

——民事诉讼监督取得新提升。积极开展多元化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共建议提请对不服人民法院民事判决的案件抗诉1件,建议发再审检察建议1件,建议不支持监督申请25件,发出检察建议7件,由我院建议再审的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丹阳市人民法院再审后改变原审裁判。认真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对19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作出息诉处理。

四、深入推进效能攻坚,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机关的公信力

——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试点,促进依法行政。按照省、市院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点带面推进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试点。专题开展对丹阳依法行政总体状况的调研,提出的八条建议引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积极申报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机制研究》课题,并被正式立项。加强实践探索,分别在环保、国土设立检察工作站。综合利用检察建议、督促履行职责、公益诉讼等手段,切实纠正属于检察监督范围的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行为。全年共办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10件,发出检察建议6份,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件,向侦查机关移送污染环境、危害食品安全等犯罪线索7件。2015年9月,针对我市某菜市场制售“假牛肉”、“毒猪肚”案件,我院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上加大力度,效果良好。

——进一步强化检察信息化建设,提升检察工作科技含量。坚持科技强检,积极构建“标准统一、功能完善、安全保密”的检察信息网络体系,深入推进包括侦查实验室、侦查指挥中心、远程视频审讯室、网络舆情室、检察委员会会议中心等在内的检察技术中心建设,力争2016年全部建成。进一步加强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运用科技手段依法办案。进一步加强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健全完善检察政务管理平台、侦防信息平台、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电脑随机分案系统等信息平台,助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正式运行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联网的政法信息管理平台,目前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所有刑事案件全部网上流转,实现了司法机关间案件信息的互联互通,办案工作更加透明、规范、高效。

——全力推进检察新媒体建设,加大检务公开、检察宣传力度。不断拓展检务公开的深度与广度,积极利用微博、微信、手机报等现代网络载体,着力打造新媒体时代指尖上的检察院,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我院官方微博、微信稳居全国基层检察机关政务指数榜前列。积极参加全国检察机关H5大赛,展播的新媒体作品在全部200余个展播作品中位居第二。在丹阳电视台开通《丹检在线》栏目,通过以案说法、以案析理每月一次宣传检察办案情况。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全年共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400余条,终结性法律文书600余份,重要案件信息40余条。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均在立案、公诉等环节实名及时公布,实现了案件信息公开常态化。

五、狠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干警规范司法水平和综合素能

——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上级检察院统一部署,全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各业务部门的主导作用,深入排查司法不规范问题。通过设置意见箱、信函征询、登门走访、交流座谈等形式,广泛听取来自律师代表、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社区群众和机关单位的意见建议,确保将司法不规范问题找准找全。共召开各类座谈会16场,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单位代表、各界群众4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共梳理出干警在司法理念、司法行为、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9类不规范问题,并制定清单切实予以整改。经过近一年的整治活动,干警规范司法的理念和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强化对自身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对司法办案的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充分发挥案件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能,统一案件“入口”和“出口”。通过建立办案过程中说情打招呼登记、检察工作点评问责、刑事案件电脑随机分案、瑕疵案件公布等制度,切实增强严格规范司法的刚性约束。坚持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全年共评查实体卷宗500余,先后公布轻微瑕疵案件5批41件,倒逼干警规范司法。在上级院案件评查中,没有发生一起因质量问题引发的错案,所办案件的立案准确率、批捕准确率、有罪判决率和法定期限结案率均为100%

——狠抓队伍政治思想和素能建设。进一步巩固深化检察机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提升检察干警党性修养和检察职业道德素养。积极部署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检察长带头上专题党课,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做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优秀检察官。通过问卷调查、谈心谈话等形式,全面了解和掌握检察干警思想动态,积极引导干警顺应司法体制改革新形势,切实转变理念作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完成了党总支、党支部换届,强化了党支部在检察队伍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全面实施基础性人才铸造工程,选派业务骨干分赴上海、新疆等地交流挂职,进一步通过青年干警到控申窗口接访、导师制、检校共建等方式,全面加强年轻人才培养。

各位代表,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是检察权正确行使的重要保证。2015年,检察机关以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开展的公正司法专项评议等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通过邀请座谈、参与评议、登门走访等形式,全年共联系各级代表委员300余人次。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参与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听庭评议、公开答复等活动,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和决策咨询作用,促进检察权的正确规范行使。

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级领导多次对我市检察工作作出批示肯定,丹阳检察院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检察信息直报点先进单位等荣誉。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及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加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分析研究还不够深入,服务大局的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力度还不够,检察干警的能力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了解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办案透明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四是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一线办案人员的工作压力普遍较大;五是司法办案的科技含量、信息化程度还不够高等等。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6年是我国“四个全面战略”加速推进的一年,检察机关应积极作为,充分发挥作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司法办案为重点,大力开展体系化建设,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为推进我市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苏南现代化工贸名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更加注重服务大局,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找准检察工作切入点,着力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和工作成效。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新部署,不断完善检察环节办案风险评估、维稳应急处置、矛盾排查化解等工作机制,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更加注重惩防并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全面落实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反腐倡廉的新部署,加大预防和查处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决查办贪污贿赂大要案,依法打击重大责任事故、重大群体事件背后隐藏的职务犯罪,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深入研究我市经济发展新常态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打击危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全市重大经济决策实施的职务犯罪。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三是更加注重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拟出台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履行职责办法,依法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下功夫监督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正确处理好监督制约和协作配合关系,讲究方式方法,注重监督措施的合法性、适当性和有效性,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四是更加注重检察改革,推进责任制、体系化建设。按照上级院总体部署,主动争取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帮助和支持,稳步推进办案责任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工作,不断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凝聚检察改革的正能量。加强检察体系化建设,增强检察工作科技水平。加强信息平台的体系化开发,检察数据智能化运用,实现职务犯罪侦查、公诉、诉讼监督等工作模式的转型升级。

五是更加注重自身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素能。认真落实从严治检方针,坚持不懈把队伍的司法理念、能力和作风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严格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完善岗位学习、培训、考试、竞赛等机制,加大对优秀干警的培养、选拔、使用力度,激发干警奋发向上的内在动力。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进一步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维护丹阳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仅供参考)

1.效能攻坚镇江检察机关提出“办案科学化水平苏南一流、管理科学化成效全省领先”的目标,并按“标准化、效能化、科学化”三个阶段来部署落实。其中,2013年为标准化建设年,2014年为效能化建设年,2015年为 “效能攻坚年”,同时提出要创造出更多的检察工作品牌,力争为全省检察机关提供更多可示范借鉴的经验做法。

2.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是指江苏检察机关在全国首创的“一站式”服务群众窗口,该模式打破了原有的以部门为中心的分散模式,建立集控告、举报、申诉、投诉、咨询、查询、受案于一体的综合性受理平台。

3.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国家的名义,对认为侵犯了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活动。

4.社区矫正: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检察机关对执行交付、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等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5.政务指数榜:是指由人民日报根据全国各家单位的微博、微信的传播力指标、互动力指标、服务力指标等三个维度,综合考察后评选出的具有官方标准的“人民日报政务指数排行榜”。

6、H5:是指检察日报社、正义网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用HTML5(超文本标记语言,简称H5)制作微信公众号页面素材的一款专用软件。

7.体系化建设镇江检察院针对镇江检察机关信息化程度不高的难题,提出的一个科学解决方案,即通过体系化建设,着力建立起一个技术领先、功能完备、实战过硬的检察信息和装备体系,为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8.官方微博、微信:是指丹阳市人民检察院在新浪开通的官方微博“@丹阳检察在线”,在腾讯开通的官方微信公众号“丹阳检察在线”。截至目前,官方微博已发布24000余条,粉丝6000余个;官方微信已发布235期。

 

 

 

 

 

丹阳检察官方微信公众号   丹阳检察新浪官方微博

 

 

 

 

 

附二:2015年全市检察工作有关数据图示

图一: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分类情况

 图二:提起公诉刑事犯罪嫌疑人分类情况

           图三: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嫌疑人分类情况

  编辑:张磊